凯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凯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凯里学院采购与招标项目管理办法》(院通字[2017]119号)等规定,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一、国有资产配置原则
1.根据国有资产的使用方向及其预算经费来源编制学校年度资产配置计划预算。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学校资产配置计划年度预算,经由学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批准,报州财政局审批后执行。未列入年度预算或未落实购置经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购置。
2.资产配置计划预算是学校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及学校规定的配置标准进行资产配置,上述机关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购置单位必须加强论证,从严控制,科学合理配置。
3.学校国有资产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4.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产权属学校所有,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统筹配置使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入账入库。
二、国有资产归口管理
学校国有资产购置及管理实行归口管理,按部门职能进行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具体职责如下:
1.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档案馆。负责校名、校标、校誉等无形资产管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车辆、学术报告厅、会议室设施设备的管理;学校办公场所安排和管理;负责学校档案资料和馆藏物品管理;负责学校及各部门、各分院各类奖牌、奖状的管理。
2.宣传部。负责学校广播室设备、录音录像摄像设备、会堂音响设备、体育馆音响设备、LED显示屏设备的管理;负责博物馆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全校宣传板、架、栏、框、塔、标识牌等资产的管理;负责学校各类门牌制作等购置。
3.教务处。负责教室的调配和使用;负责教材管理;负责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预算管理。
4.科研处。负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科研设备的管理。
5.后勤处。负责全校房屋及其附属物、土地、在建工程、校因景观、绿化及其供水、电、暖、气设备及管线、道路、桥梁、湖、画洞等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学校教室桌椅管理;负责学校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管理;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负责体育馆设施、场馆的管理;负责对星华驾校的管理;负责装饰、装修项目实施及管理;负责对贵州德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黔东南凯里学院校办产业经营部的管理。
6.规划财务处。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
7.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筹学校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
8.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数字化校园软硬件平台管理。负责校园网络及通讯设施的管理。
9.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教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
10.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床、柜等管理。
11.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含电子资源等文献资料)、数据库等网络资源管理。负责图书馆桌、椅、柜等家具的管理。
12.保卫处。负责消防、技防设施、化学危险品管理。负责道路路标及交通标志管理。负责全校资产防火防盗安全。
13.部门、分院负责本单位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仪器设备等资产管理。
三、国有资产购置程序
1.部门编制年度购置计划报学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审定,具体审定标准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部门编制详细采购方案,报归口管理部门、规划财务处审查,审计处出具审计意见书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3.货物、服务类3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或工程类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报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4.工程类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报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采购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采购。
5.工程类2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报州发改部门审批,报住建部门备案。
6.集中采购项目按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7.货物、服务类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报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采购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采购。
8.采购项目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采购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采购。
9.采购项目在5万元以下的经学校同意后由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采购。
四、合同签订
1.合同拟订。项目使用单位负责拟订合同并初步审核。
2.合同审核。由项目使用单位报归口管理部门、规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学校法律顾问、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合同进行审核。
3.合同签订。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院长签署,报州政府采购办备案。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委托后由分管副院长签署,报州政府采购办备案。合同金额在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经分管副院长委托后由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签署。合同签订后报党政办信息督查科备案。
五、国有资产验收、入库
1.验收工作在学校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校国资处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规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学校工会验收。
2.采购项目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且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较为简单的,由使用单位组织本单位纪检委员、工会组长、资产管理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采购项目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且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较为明确的,由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项目使用单位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签署同意验收意见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报学校国资处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4.采购项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技术含量较高、品种较为复杂的设备、进口仪器,由校内专家参与验收,校内无相关专家的,可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邀请专家原则上从州采购办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采购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且涉及公共安全和生命安全的工程建筑、专用仪器设备(如医疗器械、电梯、锅炉)等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验收方式为初步验收和整体验收。初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验收内容:检查设备、材料进场的包装是否完好,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并作好详细记录。整体验收由学校负责组织,验收内容:根据初步验收记录情况,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核查,对设备试运行情况、整体结构、布局、施工规范等按照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7.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的验收,除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外,由后勤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详细验收记录。
8.对技术性复杂的3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原则上需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出具监理报告后方可验收。
9.验收完成后,提交发票、验收报告单等资料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六、本补充规定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七、本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规定执行。
附件:
1.凯里学院采购申请表
2.凯里学院合同审核表
3.合同签订委托书
4.政府采购(工程类) 初步验收报告单
5.政府采购(货物类)初步验收报告单
6.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附件一:
凯里学院采购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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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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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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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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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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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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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工程 ( ) 货物( ) 服务( ) |
立项依据 |
校领导意见(5万元以下的项目) |
有( ) |
无( ) |
会议纪要(5万元以上的项目) |
有( ) |
无( ) |
申请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规划财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审计处意见: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审计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审计处建议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审计: 1.由审计处派员进行内部审计; 2.由学校审计处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审核; 3.由学校审计处直接委托黔东南州政府投资前置审计中心进行预算审核。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国有资产管理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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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二:
凯里学院合同审核表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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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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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情 况 |
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
使用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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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年 月 日 |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年 月 日 |
规划财务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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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年 月 日 |
法律顾问审核意见 |
审核人: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审计室审核意见 |
审核人:年 月 日 |
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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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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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报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附件三:
合同签订委托书
兹委托签订 合同,合同编号。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政府采购(工程类)初步验收报告单
中标供应商: |
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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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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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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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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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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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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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对采购项目初步验收情况记 录 |
(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指标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可以进行下一步施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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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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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日期:年 月 日 |
备注:1.此单应填写一式叁份,使用单位留存一份,供应商留存一份,国资处一份,该验收单作为整体验收的依据。2.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或经办人不得作为使用单位代表参加项目验收。 3.初步验收工作必须由实施单位2人以上进行验收。 |
附件五:
政府采购(货物类)初步验收报告单
中标供应商: |
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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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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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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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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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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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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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对采购项目初步验收情况记 录 |
(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指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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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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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日期:年 月 日 |
备注:1.此单应填写一式叁份,采购单位留存一份,供应商留存一份,国资处一份,该验收单作为整体验收的依据。 2.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或经办人不得作为单位代表参加项目验收。 3.初步验收工作必须由实施单位2人以上进行验收。 |
附件六: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中标供应商(盖章): |
采购单位(盖章): |
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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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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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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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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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签字 |
相关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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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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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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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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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及职工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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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规格、型号及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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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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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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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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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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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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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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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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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项目验收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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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日期:年 月 日 |
备注:1.此单应填写一式叁份,采购单位留存一份,供应商留存一份,支付采购资金时报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一份,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原始凭据。 2.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或经办人不得作为单位代表参加项目验收。 |